2011年3月,国家在医疗卫生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促进合理用药的医学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公众健康的深切关怀,也彰显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坚定决心。其中,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它要求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
- 1、2011年3月国家颁布实施哪些医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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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国家颁布实施哪些医学规定 (一)

最佳答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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